发布时间:2025-10-17 11:27:17    次浏览
记者昨天从国家旅游局了解到,为建立文明旅游长效工作机制,国家旅游局依法制订的《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》即日施行,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同时开展。(2015年4月7日京华时报)4月6日,在清明小长假即将结束之日,国家旅游局依法制订的《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》适时出台,为旅游装上了“文明指南针”。出游中的六类不文明行为将被列入“黑名单”,这无疑给那些“任性”的游客上了一个规范的“枷锁”。这记“警钟”,让外出的人们,无论“游”在何方,都会时刻注意审视自己的行为,让文明常伴出游。在旅游过程中出现的种种不文明行为,不仅破坏了美丽的“风景”,同时也损害了其他游客的利益。用暂行办法这种硬约束的方式,将有不文明行为游客拉进黑名单,无疑会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。至少在被记录在全国“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”的一至两年内,将会对游客外出游玩带来一定的影响,甚至会让身边的人带着“有色”的眼睛看待他们,让他们为当时的不文明行为感到惭愧,强化人们文明旅游的意识。办法中还指出,必要时向公安、海关、边检、交通、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“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”。这不仅关乎游客的出行问题了,甚至还影响到个人的征信问题。旅游中“一时”的不文明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此之大,将会让游客在出玩途中对自己的行为更加慎重。但是,不文明行为是否就此得到遏制呢?这还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。虽然这是第一次把不文明旅游行为归入国家法制范畴,为依法惩治不文明旅游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。但是追究游客不文明行为产生的源头,却是国人自身素质不高。因此,在外在法律保障的前提下,笔者认为必须加快提升国人的文明素质,做到自觉文明旅游,而不是“被迫”文明。当前国人在旅游中的种种不文明行为,恰恰说明了国人的自律性不够。因此,需要加强市民文明素质教育,从“根”上树立文明旅游的意识。当然,光靠自律是不够的。对于文明素质高的游客来说,不需要文明提醒也会做到文明旅游。但对于一些素质不够的游客,在他们自身地觉悟外,还需要加上监督的“保障”。依法惩治不文明旅游行为,一定程度上能有效倒逼游客自觉加强自律,直至使自己的行为回归道德的轨道。因此,文明旅游需要自律与监督“双保险”,使得文明旅游成为每一位游客的内心信念,成为一种行为自觉。